通报
2021-05-25 16:38 来源: 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

舞钢市纪委监委通报一起换届选举期间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匡正换届风气,舞钢市纪委监委通报一起换届选举期间典型案例。

杨某某,男,汉族,1973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河南省舞钢市人,1995年7月在尚店镇政府参加工作,200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9年4月任尚店镇政府文明旅游办主任至今。

舞钢市尚店镇提拔干部公示期间, 杨某某在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通过网上平台捏造事实举报他人,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5月13日,舞钢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及《河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的有关规定,以寻衅滋事对杨某某作出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根据以上行为,2021年5月13日,经舞钢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杨某某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对以上案件的严肃查处,充分彰显了党委、纪委严明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寻衅滋事干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必须严惩不贷。

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对换届工作健康平稳开展具有重大意义。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惩治任何干扰换届行为,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执行中央“十严禁”要求,对寻衅滋事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快查严办,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确保全市、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顺利开展、风清气正。广大党员干部要提升政治站位,自觉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从党史学习教育中汲取的智慧和力量用在干事创业上,为实现我市“两示范四标杆一样板”战略部署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责任编辑: 舞钢市
  • 版权所有:中共舞钢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舞钢市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