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市以案促改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近日,市纪委监委下发了《平顶山市以案促改工作调研督导方案》。6月3日,市纪委监委召开调研督导专题会议,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马军义对调研督导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调研督导内容主要是:去年以来,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推进情况,包括以案促改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就个案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情况;围绕典型案例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情况;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情况;开展以案促改监督检查情况。今年以来,围绕鲁山县河道非法采砂、李全胜、彭德惠等案件开展以案促改情况,包括贯彻落实市委警示教育大会情况,查摆剖析突出问题、建章立制等情况。目前,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调研督导的方法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深入考察。调研督导组到每个县(市、区)、市直部门调研时,选取2-3个下级单位进行延伸调研,重点了解下级单位开展以案促改亮点工作、问题和不足。其中在县(市、区)要各选1-2个乡镇(街道)和1个村(社区)进行调研,掌握以案促改向基层延伸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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