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上午,卫东区召开八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暨专项督查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认真学习了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和九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对卫东区八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暨专项督查工作进行部署。
据了解,根据区委安排,此轮巡察共成立3个巡察组,采取一拖一的形式,从8月22日起对区工信委、区交通运输局、区科技局3个单位开展为期30天的巡察;同时成立3个督查组,对区发改委、区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区文化局3个单位开展为期10天的巡察整改专项督查。
会议强调,一要注重从政治上发现问题,深化巡察的政治定位。巡察机构要正确把握政治和业务的关系,突出政治监督内容,用政治眼光、政治标准审视发现问题,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单位从“四个意识”上找差距,持续发挥政治巡察“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
二要贯彻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增强巡察的政治效果。全体巡察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持依规依纪巡察,重程序、讲规矩、明界限、严约束,突出巡察报告的政治高度,巡察反馈的政治效果,巡察移交的政治标准,巡察的政治责任,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要强化各单位干部责任担当,凝聚巡察的政治合力。巡察组要紧盯巡察任务,认真开展巡察监督,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切实履行巡察的直接责任;纪检、组织、检察、财政、审计、信访等单位和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主动配合、积极协作;巡察干部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严守巡察纪律,带头讲忠诚、守纪律,争做巡察模范标杆。(卫东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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