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源汇区顺河街街道泰山中路社居委党员王辉被开除党籍
来源:源汇区 发布时间:2021-05-27

经法院依法判决,漯河市源汇区顺河街街道泰山中路社居委党员王辉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漯河市源汇区顺河街街道党工委研究,并报漯河市源汇区纪委批准,决定给予王辉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