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好家风弘扬正能量
市工商局高新分局 于荷香
“栽什么树苗结什么果,撒什么种子开什么花”、“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京剧《红灯记》里的这几句唱词,通俗地诠释了人的成长与家庭影响的因果关系。
我的老家在召陵区万金镇坡于村,距漯河市区30公里。父亲十几岁就到市里工作了,当时交通不便,根本没有什么交通工具。为了看望在老家的父母,父亲只能步行回家,脚上常常磨起大水泡,但他还是坚持经常回家。每次到家后,父亲都会给我的爷爷奶奶端茶送饭,梳头洗脚,关怀备至。父亲的行为习惯从小就在我的心中植入了“孝敬老人”这颗爱的种子。
上世纪七十年代,父亲到漯河市委招待所工作。由于他为人厚道、乐于助人,老家的人到市里办事都会去找他。父亲不仅热心帮助老乡办事,如果时间晚了,还会在招待所给老乡安排食宿。老乡们都以为父亲在招待所工作,食宿肯定是免费的,但其实全是父亲用自己工资买的单,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他退休。这就是父亲留给我的家风:安分做人,勤劳为本,孝敬长辈,宽以待人。
我长大后,始终牢记父亲的教育,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地对待家人、对待工作。父亲后来得了老年痴呆,虽然有哥嫂照顾,但我作为女儿,从未忘记过自己的责任,十年如一日地隔一天就去看望父亲,给父亲洗脚,还跟别人学会了给老人修脚、理发。
我孝顺自己父亲的同时,对婆婆更是关心备至。婆婆今年已经92岁高龄,每逢季节变换,我都会为婆婆添置衣物。老人年轻时裹过脚,只能穿22码的小鞋。我跑遍全城买不到合适的鞋子,就专门找到一家制鞋厂给婆婆定做合适的鞋。2003年3月,婆婆不小心摔断了股骨头,住院期间,我悉心照料,每天端茶倒水,盛饭喂药,洗脸梳头。在我的精心侍奉下,婆婆很快生活就能自理。婆婆经常骄傲地对别人说:“有个好儿子不如有个好媳妇啊,俺家荷香比亲闺女还亲!”
我不仅爱护家人,对待他人也始终怀着一颗仁爱之心。2012年2月,我看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厅“公告栏”里有封《求助信》,说后谢乡谢庄村的闫彩霞自幼和父亲相依为命,现在父亲年老多病,而她在西安翻译学院外语系上学,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高达16500元,面临严重的经济困难。看完《求助信》,我立即向开发区慈善总会提出申请,表示每学期要向彩霞捐助1000元。我不仅在经济上救助彩霞,还在生活上关心她,每半个月就给她打一次电话,详细询问学习和生活情况,成为了彩霞的“爱心妈妈”。
我深深懂得,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孩子在家庭中所受到的教育,更多地来自于家长潜移默化、耳濡目染的“身教”,要远远重于“言传”。所以我时刻注意用自己的言行影响和感染女儿,使孩子从小就充满了爱心、孝心和上进心。在我的影响下,在家里,一有好吃的东西,女儿总是先拿给爷爷奶奶;在学校,女儿经常帮助身边有困难的同学,连年被评为“三好学生”,并以优异的成绩被保送到中科院硕博连读。女儿把在中科院实验室工作的第一份工资给我们买了衣服,我和爱人穿着女儿买的衣服,感觉特别温暖。
优良的家风就这样在我们家代代传承,并感动了越来越多的人,获得了一个个闪光的荣誉。
我曾经获得全市“孝老典范”、“十佳市民”、“助人为乐模范”称号,我的家庭被评为“十佳美德家庭”。作为一个母亲、一个妻子、一个女儿、一个儿媳,我愿意像自己的名字所寓意的那样,做一颗荷塘里的青莲,将自己所有的价值奉献家庭、回报社会,用家风正能量促进社会风气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