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漯河源汇区纪委监委在微信公众平台设立专栏,定期跟踪报道区直各单位以案促改工作落实情况,确保以案促改专项工作落地生根。
筛选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区纪委监委筛选典型案例,建立以案促改典型案例库;全区各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深化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方案,让全区党员干部明确目标任务,牢固树立标本兼治、以案促改意识,推动此项工作扎实进行。
联系实际,进行剖析整改。联系全区各单位工作实际,着重开展查摆剖析。每月25日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日”活动,通过“以案促改进支部”,实现以案促改常态化、党员干部全覆盖。全区各单位围绕本系统的典型案例,同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严格按照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日“4+1”模式,在完成“通报案例、查摆问题、表态发言、提醒谈话”4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开展支部书记讲廉政微党课活动。
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区以案促改“好制度”评选,供各单位学习借鉴,引导各单位在常态化、广覆盖、深挖掘上下功夫,推动改革、完善制度、确保制度刚性运行,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不断推动治标成果向治本成果转化。
检查验收,确保工作成效。全区各单位对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经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提出检查验收申请。区委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查找问题是否精准、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工作效果是否明显等,检查结果全区通报,并纳入全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漯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