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账第三页第六项关于无公函接待问题,整改措施不详细、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第四页第八项关于应计未计固定资产问题,没有整改措施……”近日,临颍县巡察整改督查组在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时,逐条对照整改台账,“面对面”提出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当场下发《督查指导书》,后期重点跟踪督办。
今年以来,临颍县采取“破”与“立”相结合的办法,有效解决巡后整改工作中存在的整改不力、整改迟缓等问题,整改成效明显提升。“破”就是破除以往督查模式,将以往由巡察组长带队单方“验收”整改情况,改为由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被巡察单位一把手“三方”共同组成的督查组,共同验收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有问题当场提出异议。“立”就是建立相辅相成的新机制。建立“五书”整改机制,包含《整改督查督办通知书》《整改阶段督查指导书》《整改情况提醒书》《整改工作告诫书》《巡察整改问责书》,根据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依次下发,力度逐级递增。建立巡察工作通报制度,对巡察发现的个性、共性问题及典型案例,按照提醒、问责、示范三种类型分别通报,聚焦重点问题,压实被巡察单位的主体责任。
8月份以来,该县对巡察过的19个单位进行整改情况督导检查,先后下发《指导书》18份,提出督导意见46条;下发《提醒书》1份,对3个单位提出再整改要求;约谈提醒被巡察单位负责人1名。
“动真碰硬的督查态度,力度递增的‘五书’机制,在给被巡察单位无形传导压力的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巡察整改的震慑力,打通了巡察‘最后一公里’。”临颍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