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市纪委派驻第二十二纪检组开展专项行动,对市法院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工作自4月中旬开始,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检查两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坚持标准、严抓落实,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整改,同时填写自查情况统计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备查。集中检查阶段,纪检组联合市法院行政装备、后勤管理相关部门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是否超标、有无多占用办公用房、有无违规配备办公室内套间等情况进行清查;对公务用车逐辆核对,清查是否超编制、超标配备公车;是否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是否借用、换用、占用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是否存在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福利等情况。(市纪委派驻第二十二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