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清明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市纪委派驻第十八纪检组第一时间在驻在部门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市纪委通知精神,督促驻在部门落实主体责任。驻在部门党组主要领导作出专门批示,及时将市纪委文件转发至机关各科室及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求各单位将清明期间“八个严禁”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节日期间,派驻纪检组组织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分别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节日期间公车管理、公务招待和“八个严禁”执行情况,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确保廉洁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