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临近,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节前监督不松劲,织密廉洁“防护网”,督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绷紧纪律弦、廉洁过“双节”。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将“双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与市公安局党委专题会商等方式,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一把手”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切实扛起“一岗双责”,将作风建设要求层层传递至基层末梢、覆盖全体民辅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印发《关于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工作提示》,重申纪律“红线”,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易发多发问题提出明确禁止要求,引导全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二纪检监察组针对节假日突出问题多措并举强化监督检查,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调阅驻在单位近期“三公”经费报销票据,开展费用报销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津补贴发放、公务加油卡管理、差旅费报销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财务收支的规范化作出提醒,督促严防虚报、假报、超标报销等违纪违法情况。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向各监督单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期间作风建设的工作提示函》,明令禁止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消费券和“快递送礼”等,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违规公款吃喝、借培训考察名义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搞文山会海、随意向基层派任务等加重基层负担问题等违纪违法行为。为党员干部打好节前“预防针”,筑牢节日“防火墙”。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七纪检监察组督促监督单位各级党组织分层分类召开节前廉政谈话会,实现党员干部、重点岗位人员廉洁教育全覆盖、无死角。谈话会上,各单位集中传达学习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双节”期间有关工作的要求,通报学习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等典型案例,以案释纪、以案明法、以案示警。同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带头严守廉洁纪律,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四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结合驻在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公车私用等“节日病”;紧盯“一把手”、年轻干部、关键岗位人员等重点群体;紧盯工作纪律、值班值守等,确保监督不偏航、无死角。联合驻在单位机关纪委组成检查组,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驻在部门关键点位,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查看、走访核实等方式,通过查阅财务账册、凭证票据、值班台账、公车使用等,深入驻在单位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重点核查财务制度、福利发放、公车管理、工作纪律等情况,切实营造查纠“四风”问题不松懈、不让步的高压态势。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紧密结合自然资源系统和国动办等监督单位行业特点与节日易发风险点,聚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奢靡浪费及可能存在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向监督单位发出廉洁提醒,明确纪律红线,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制定节日期间专项监督方案,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紧盯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开展监督检查。对节假日期间监督检查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或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不严格,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将一律严查快办,严肃责任追究,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组织召开了监督单位2025年第四季度警示教育大会暨2026年元旦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会议。会上,集体学习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剖析,共同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铁规矩 硬杠杠》,通过对处分规定和案例的学习,为党员干部敲响廉洁从政的警钟,提醒全体党员干部务必保持清醒头脑,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并要求坚守政治底线,对党绝对忠诚;严守纪律红线,规范权力运行;筑牢思想防线,保持清正廉洁,提醒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树立正确的节日观念,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坚持教育提醒在前、警示警醒在前,通过下发“元旦”节前廉政提醒、开展监督检查等方式,要求被监督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同时,督促驻在单位党组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强化警示教育,绷紧廉洁过节之弦,牢记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纪律,切实筑牢防线,把好节日“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