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学习贯彻监察法会议召开后,第四执纪监督室及时组织全室人员,梳理本室当前各项工作,对照监察法要求,全面排查、对标整改,并就贯彻会议精神提出四项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认识,规范工作,提升监督执纪工作水平。
提升学习意识。把学习监察法及相关法规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工作学、结合实践学、结合执纪监督条例学,不断学原文、悟原文,逐字逐句学、一遍一遍学,关键章节要熟记成诵、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统筹用好执纪执法“两把尺子”,争做执纪监督行家里手。
弄清角色定位。按照执纪监督职责定位,加强实践探索,与派驻机构、联系单位搞好对接,摸清情况、找准问题、精准发力,不断拓展监督内容、丰富监督方式,形成监督全覆盖、全链条,确保监督对象无遗漏、监督责任不缺位,持续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位。
严守程序观念。严格工作程序,不擅作主张、不搞无组织活动,确保各项工作置于监督之下;严格执纪程序,确保执纪监督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严格时间要求,加快进度,提高效率,快查快结。
强化担当精神。要敢于监督,挺起腰杆大胆工作,不辜负组织的重托;要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执纪监督,不怕险、不怕难,不当老好人,不借监督徇私情谋私利;要严以律己,对标“五个过硬”、严守“五个不准”,做到自身净、自身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