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监察法应该坚持的原则有哪些?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人员有哪些情形是应该自行回避的?根据监察法,谈一下如何做好本职工作……”4月24日,漯河市郾城区135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察法业务知识“大比武”。
此次监察法知识测试统一印制试卷,设置填空、选择、简答、论述等题型,集中实行闭卷测试,测试结果全区通报,不及格人员要参加补考,并约谈单位负责人。通过测试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以考促学、学用结合,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监察法颁布后,该区纪委监察委通过“集中学+自主学”“领导领学+干部讨论学”“微信+手机报推送学”等方式,对监察法规定的监察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等内容逐字逐句研读,把握精神实质,理解条文内涵精髓。以学习为契机,学以致用、提升素质,强化自我约束,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造“五个过硬”纪检铁军。
参加测试的同志们纷纷表示,此次测试很及时很必要,虽然监察法已多次学习,但是在答题时,有些还是拿不准,通过测试认识到了知识短板,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持续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郾城区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