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源汇区狠抓巡察整改,精准发力,做细做实“后半篇文章”。
“会议+承诺”压责。坚持问题导向,整改责任分解到人。针对整改责任划分不清、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召开巡察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具体措施,签订整改责任书和承诺书,把整改压力逐级传导。实行“三签四报一承诺”制度,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签收《反馈意见》、《反馈问题清单》、《移交问题线索清单》,定期报告“一意见两清单”整改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责任情况,主要负责人同时在整改报告中手写承诺内容,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切实增强整改的外在压力和内生动力。目前,共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0次,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认领解决各类问题172个。
“日常+集中”督责。加强日常督查,建立督导台账,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分类制定《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台账》《被巡察单位移交问题线索台账》,并作为日常督查督办的依据。采取座谈了解、审阅报告、调阅资料、发函督办等方法,督促被巡察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利用巡察间隙,开展整改落实和问题线索办理情况集中回访督查,对集中督查发现的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查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落实督查督办问责制度,对整改不力、问题线索办理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通报+质询”评责。“双通报”:将巡察中发现的被巡察单位问题,以廉情通报形式向分管区领导通报,督促其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的监督管理;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巡察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质询”:会同区纪委修订《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质询制度》,在区内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时,纪委委员就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提出质询,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廉政考核、监督评价的重要依据。在今年区纪委全会上,对沙澧产业集聚区等6个被巡察单位提出巡察整改工作针对性质询,领导小组副组长、纪委书记对整改情况进行点评,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力的当场批评,巡察成果运用进一步得到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