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镇(街道)纪(工)委和村(居)党支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监督,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监督对象为村(居)‘两委’班子以及其成员和全体党员,以及参与涉及本村(居)各类事务的有关人员。纪检委员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于监督......”
近日,郾城区印发《漯河市郾城区村(居)纪检委员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并要求各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认真遵照执行。
出台该《办法》,旨在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工作职能,进一步强化对村“两委”班子及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激活党内监督的“神经末稍”,打通农村基层监督环节“最后一公里”,促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村级党组织、监督责任落实到村级纪检委员,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该《办法》共九条,包含资格条件、任免程序、主要职责、工作权利和日常管理等,从2017年5月15日施行。
围绕村(居)纪检委员队伍建设,郾城区还推行“五项制度”,助力村(居)纪检委员高效履职。
一是学习培训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制定纪检委员年度学习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委派镇(街道)纪检?干部下村(居)指导、集中学习、以会代训、专题培训、分期轮训等形式,每年对纪检委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二是工作台帐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纪检委员工作台帐,明确监督检查事项,定期收集汇总纪检委员工作开展情况和重点信息。
三是监督报告制度。要求各镇(街道)纪(工)委每月至少听取一次纪检委员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农村基层党风政风廉政建设状况,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四是履职考评制度。年终听取纪检委员年度述职报告,并进行年度考评,确定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档次。并对优秀的进行表彰,对不称职的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直至免职,对违规违纪的进行责任追究。
五是民主评议制度。定期组织村(居)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对纪检委员履职和自律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切实加强对纪检委员的监督管理。(郾城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