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陈飞)今年来,源汇区纪委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创新监督机制,切实提升监督时效。不断强化用权受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纪委依法监督、敢于监督的意识,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一是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实行纪实管理。区委常委、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按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结合岗位职责,梳理年度、季度主体责任清单,建立推进台账,推进落实情况即时记录。纪委每季度对纪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向班子成员反馈,并向党委书记报告。推进不力的提出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党委班子成员每年认真撰写年度履职报告,经本人签字后报同级纪委,同级纪委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形成综合情况报告,由党委书记签字,并以正式文件报告上级纪委。
二是推行区委常委全会述职述廉。区委常委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每年就分管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个人廉政自律情况,形成述职述廉报告,采取书面报告和大会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向区委全会进行述职述廉,接受区委书记现场质询和区委委员、区纪委委员的评议。现场评议结果报区委书记,向各区委常委反馈。
三是纪委对区委重大决策事项实时监督。区委全会召开期间,区纪委委员列席区委全会,听取区委工作报告,参与民主测评。区委常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区纪委副书记(或有关常委)列席会议,对决策研究过程实时监督,对重大决策事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区纪委督促决策实施部门完善相关制度,有效化解风险。至目前,区纪委副书记和分管常委已列席5次区委常委会,提出意见建议2条。
四是向区委常委部门派驻监督全覆盖。区委常委部门结合“三定”方案,设立纪检组长或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任纪律检查员(兼)。建立区委常委与区委常委部门定点联系机制,每名区纪委常委联系不少于一个区委常委部门,定期到所联系的常委部门指导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督促同级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源汇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