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作出“阳光漯河”建设工作部署后,召陵区依据本区实际,做到“三个结合”,努力构建召陵特色的阳光体系建设。
一是与村监委会作用发挥相结合。不断加强村监委会的作用,建立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新模式,组织纪检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分包行政村开展“学党章、学讲话、送党课”活动,进一步规范完善“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优化“三资”电算化服务平台,规划与新建立的“阳光召陵”网络平台有机融合,实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村监委会的履职情况实行ABC量化考核。继续开展“村务监督之星”评选活动,大力调动村监委会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以来,经村监委会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各类信访问题30余起,审减不合规票据74张,村监委会已成为村级权力运行的“防火墙”,民意诉求的“直通车”,农村发展的“助推器”,已成为“阳光村务”的中坚力量,群众亲切的把村监委会比作“小纪委”。
二是与中层岗位监督专项整治相结合。以强化中层岗位监督为突破口,解决用权不公开、用权任性造成的“小微权力”腐败问题,在工作中,开展专项治理,建设“阳光政务”监督平台,切实把中层岗位的职责权限公开晾晒,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制度约束权力、管住权力,逐步解决“小微权力”腐败问题,彻底根除“小吏乱政”现象。
三是线上线下服务窗口作风整治相结合。针对全区对外服务窗口的岗位存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以提升执行力和满意度为目标,对重点中层岗位实施“机动式”专项巡察,重点查找在执行上级涉农惠农政策、脱贫攻坚、低保救济、医疗救助等方面存在的执行力不强、为官不为、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虚报冒领、雁过拔毛等问题,对一些重要的关键的中层岗位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定向爆破,重点查纠。通过对区教育体育局、城乡建设局、民政局等5个区直单位重点中层岗位的“点穴式”的专项巡察,共发现了“中梗阻”、懒政怠政、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线索18件,区委巡察办已经拿出具体处置意见,区别分类查纠处置。(召陵区纪委 王振奎 董红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