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召陵区纪委稳步推进派驻组织建设,健全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通过锤炼业务素质,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织“驻”的优势和“派”的权威。
一是业务队伍标准化。出台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提名考察办法,严格选任程序,着力将敢担当、能担当、善担当的干部选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实行“三个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使用。建立派驻纪检监察干部上挂锻炼制度,定期选调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到委局机关锻炼,通过多岗位锻炼提升派驻机构工作水平。
二是业务指导精确化。进一步规范大纪工委工作,整合监督力量,五大纪工委书记分别由纪检监察工作区主任担任,并明确1名科级领导干部为专职副书记,工作区内双派驻单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为大纪工委成员。大纪工委采取日常督查、交叉互查、业务研讨、学习交流等方式开展工作,每周安排1至2天集中办公,安排部署工作,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每月召开1次成员单位参加的工作例会,交流工作开展情况。
三是业务考核制度化。严格落实“三查三述两报告”制度,成立五大工作区,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每季度向工作区负责人进行述责述廉,自觉接受监督。继续推行“3+1”量化考评、“ABC”分类管理机制,从日常工作、个人履职、民主测评等三个方面进行“百分制”量化计分,同时对结合单位实际开展的自选性工作、创新性工作、借调工作表现和个人荣誉进行加分,出现违规违纪和履职不力的直接归入“C”类干部。对“A”纪检监察?干部全区通报表扬,对连续两年“C”类纪检监察干部,建议调整工作岗位。
四是业务建设经常化。开展“纪工小讲堂“活动,以工作区为单位,由大纪工委牵头,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讲授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分单位组织《准则》《条例》学习,并对学习内容进行测试,结果纳入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组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到河南纪检监察宣教基地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党纪条规和办案技巧,切实提升思想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召陵区纪委 何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