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小小“监委会” 发挥大作用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5-14

“村里有了监督委员会,我们很放心。现在村里发生的一切账目,都必须经过监督委员会审核把关,不管大小事只要是涉及群众利益的,都要在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按程序走。”这只是郾城区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后的一个缩影。

郾城区在176个村(居)设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每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设成员3人,其中主任1人、成员2人,充分发挥监督员、宣传员、信息员、调解员和督办员的作用,对村务、财务开支、民生工程质量、矛盾调解等工作进行监督,通过监督审查向群众解释,化解群众的误解,使村(居)“两委”能够及时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及早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起到“连心桥”的作用。

据悉,郾城区把每月首个周五作为各镇(街道)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集中学习日,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培训学习活动。出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制度,每年12月下旬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都要向镇(街道)纪委、村(居)党组织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考核结果统一纳入村(居)班子的年度述职考核内容。截至目前,全区监委会成员督促村(居)“两委”利用公示栏公开危房改造、低保、党员发展等村务2.2万余项,核减村(居)集体不合理开支200多万元。(郾城区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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