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零容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2-03

“召陵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副队长安某对辖区内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处置不及时,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月30日,召陵区纪委监察委在区环保攻坚推进会上公开宣布处分决定,深究环保攻坚工作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今年以来,召陵区纪委监察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环境执法监督、环保督查监察、环境问题信访举报等重点领域,联合区政府办、区住建局、区水利局等相关单位,成立专项督查组实地检查,对虚报整改情况、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现问题不整改、整改进展缓慢等问题一律严肃追责,及时通报曝光,同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专门台账,深刻剖析问题、开列整改清单,通过“回头看”等方式,定期回访督办,坚决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让环保纪律成为刚性约束,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截至目前,召陵区纪委监察委在环保领域追责问责2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人,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全区印发专题通报1期。

“处分党员干部不是最终目的,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才是根本,对环保领域违规违纪问题要高举问责板子,从严查处,让环保领域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切实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召陵区纪委监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召陵区纪委监察委)

版权所有:中共漯河市纪委 漯河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漯河市祁山路6号 邮编:462000
备案证号:豫ICP备05010841号
访问次数: 次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