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典型案例讲活新条例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8-19

“2013年,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的李世镕违规强行推动国家已经叫停、产能过剩的多晶硅和自备电厂项目,最终因项目手续不全,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致使投入数亿元的项目停工,支付解约补偿金850万元。2017年10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李世镕把自己当成可以凌驾于党纪之上,不受国法约束的‘特殊人物’,对党纪国法逐渐失去敬畏之心,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最终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

8月16日,舞阳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姚传印围绕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背景、重大意义、新修订内容等方面,结合典型案例,在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一场针对性的新条例现场教学,市场监督管理系统1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

“辽宁省城乡建设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志红,在2018年春节期间,先后12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高档白酒等礼品,价值近3万元。这个案例中,刘志红应该受到什么处分?”主讲人向在场学员提出了问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明确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刘志红应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一名学员踊跃发言。

“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系统性的开展新条例学习,就是要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更好的服务群众。”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郭惠杰说到。

今年以来,舞阳县纪委监委以开展“讲纪律、重执行、树形象”廉政教育集中宣讲活动为契机,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有针对性地穿插十八大以来尤其是近期发生在干部群众身边、震慑性强的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真正将党纪法规讲实讲活,让党员干部真正受教育。至目前,舞阳县纪委监委共开展“讲重树”集中宣讲活动18场次,受教育干部1700余人次。(舞阳县纪委监委‖通讯员 马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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