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村务监督工作,更好地发挥村(社区)监委会主任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监督作用,2月25日,召陵区2021年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任职培训班在市委党校开班。全区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镇(街道)纪委书记、阳光办工作人员,区阳光办全体人员共437人参加培训。该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区阳光办主任董海权主持培训会。
据了解,此次培训紧紧围绕强化监督意义、监督职责、监督目标、监督中的困难、如何监督、对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采取集中授课、案例分析、分组讨论等方式进行。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阳光村务”建设、三资管理、意识形态、服务群众方式方法等。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谢建华讲授《农村干部廉政建设以案说纪》廉政教育课;市阳光办副主任张晓蔚以加强村务监督,建设“阳光村务”为主题,为参会人员解读漯河市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两个文件”。培训结束后,各村(社区)监委会主任就下一步如何做好监督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
“这次培训紧紧结合实际需要,进一步明确了强化基层监督的意义,分析基层监督所遇到的困难,讲解了具体方法,可以说是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通过这次培训更加坚定了我们做好监督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回去后,我一定将这次培训的内容认真消化理解,扎实做好监督工作。”一名参加培训的村监委会主任说。
“这次培训非常及时,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村务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回去后我们要做到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清正廉洁、不辱使命,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以工作实际取信于人民群众。”参加培训的学员表示。
“要把学习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今后的实践之中,规范用权,规范监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强化对村级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行。”召陵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区阳光办主任董海权强调。(召陵区纪委监委 谢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