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用好《指标体系》 实践“四种形态”
来源:漯河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7-07-13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纪检检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试行)》文件精神,将其变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有效落实监督执纪工作的自觉行动,近期以来,召陵区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学习贯彻《指标体系》,监督执纪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四种形态”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严格程序,效率逐步提升。严格按照中央纪委《指标体系》设置的5类56项指标对问题线索进行处置和纪律审查,对了结件按照《指标体系》第一种形态的14项内容抓细抓常。同时,通过采取问题线索处置快、流转快、办理快的管理模式,缩短办理周期,提升办理效率,提升办案质量。

二是机制健全,统计汇总科学。上报数据坚持以《指标体系》为指导,严格执行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方式”,严格线索统一管理,健全完善“四种形态”日收集、月汇总、季上报动态台账管理机制,采取科学、简便、易行的统计方法,客观、准确、及时反映执纪审查工作的总体成效。

三是使用科学,考核通报到位。修订完善《召陵区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年度考评办法(试行)》,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落实及平时报送数据情况定期考评通报,对违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的,严肃追究责任。

截至目前,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全区共处置问题线索119件,增长227.78%,组织处理53人;立案61人,同比增长5.17%;党政纪处分61人,同比增长5.17%;乡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13人,其他人员41人。谈话函询了结、初步核实了结以及经纪律审查后给予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通报(通报批评)、诫勉(诫勉谈话)、其他批评教育类措施35人。(召陵区纪委 赵华珍 罗宝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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