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街道目前共收到捐赠款物分别有多少?物资发放是怎么决定的?是否进行了公示接受监督,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疫情防控阻击战以来,全区党员干部和爱心人士纷纷慷慨捐赠物资,如何用好这些捐赠物资,也是防“疫”工作的重要环节,为此,召陵区纪委监委采取多种方式,突出精准有序监督,确保防疫物资用在“刀刃”上。
“截至2月17日,东方社区收到的捐赠物资有:村民范光明捐款300元,曹雪峰捐赠酒精6桶……”。该村公示收到的6笔捐赠物资,村微信号里每家每户都能看到,这已经成为翟庄街道每个村(居)的常态。为了用好每一笔捐赠物资,翟庄街道纪工委专门印发《关于对疫情期间接受捐赠款物监督检查的通知》对捐赠物资的接受、保管、发放、公示、监督、追责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捐赠物资凝结着社会各界的力量和爱心,为确保每一笔受捐财物都经得起各方监督,召陵区纪委监委通过工作群要求各镇、街道对疫情防控期间接受的捐赠款物都要进行入账管理,开具专用收据入账,对捐赠物资进行详细登记并保留使用明细,并将使用情况及时在微信群和阳光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同时,区纪委监委还成立由2名区纪委常委分别任组长的两个监督检查组,对全区各单位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履职尽责情况、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和社会捐赠款物管理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我们将继续督促依法依规开展捐赠接收和规范使用,切实做到公开、透明、高效流转捐赠款物。对于物资分配和发放过程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和贪污、截留、挪用、挤占疫情防控款物的人员,坚决依纪依法调查处理。”召陵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召陵区纪委监委 袁立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