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柔,字文惠,陈留郡圉县(今河南杞县南)人,三国时期曹魏大臣,以善于治法闻名。他常以“廷尉,天下之平也”自警,把公平正义视作司法官的天职,不媚上、不徇私、不滥刑,将仁心与法度融为一体,刚正而不严苛,明断而不失温情。他用一生践行仁义为怀、执法为公、持守公道的信念,为后世留下了穿越千年的清廉镜鉴。
高柔执法,宽严相济,以仁心慎刑罚。曹操时期,高柔针对“重刑亡士之法”据理力争,挽救了很多无辜者的性命。当时,军中鼓吹手宋金等人在合肥逃跑。按旧法,其母、妻及二弟需连坐处死。曹操嫌刑罚过轻,下令加重处置,主管官员即刻奏请诛杀宋金全族。时任法曹掾的高柔得知后,力排众议上书进谏。他直言,士卒逃亡虽该严惩,但不少人逃亡后心生悔意,若宽贷其家属,既能让敌营不信逃兵,又能诱其归来。如今加重连坐,只会让军中士卒见一人逃亡便恐祸及自身,反倒促使更多人逃亡,得不偿失。曹操采纳了高柔的建议。此后,军中逃亡之风渐息,无数士卒家属得以保全,尽显高柔仁义执法、以公止乱的智慧。
魏文帝曹丕时期,高柔担任廷尉一职,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具体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他不拘泥于法律条文,多次亲自询问、调查案件,不枉不纵,为无辜昭雪沉冤。护军营士窦礼莫名失踪,上司定性逃兵,将其妻与子女没为官奴。妻子盈屡次申诉无门,唯有冒死击鼓鸣冤。高柔接案后,没有盲从官署定论,而是细察言辞、观色辨情,耐心追问原委,循线查到同营士兵焦子文。他从神色异常中识破谎言,穷追隐情,最终查明焦子文谋财害命的真相,让冤魂得雪、无辜者重获自由。一案昭雪,不仅守住了法律尊严,更护住了底层百姓的生路,彰显法中有情、情不越法的仁厚担当。
在皇权至上的时代,高柔始终把律法置于君意之上。宜阳县典农都尉刘龟私自在禁苑射猎,被功曹张京告发,魏明帝故意隐匿告发者的姓名而逮捕了刘龟。高柔接案后,上奏请求公布告发人姓名。魏明帝曹叡大怒,斥责他不该追问,只需定罪用刑。高柔不为皇权所迫,反复据理力争,点明律法须证据确凿、程序公正,不可匿名构陷、滥罚无辜。明帝最终被说服,道出张京之名。高柔随即依法审理,按律对刘龟和张京作出相应处罚。在皇帝盛怒之下,高柔敢于坚持依法办案的原则,并对皇帝的错误决定拒不从命,这种刚正不阿、公正无私的执法精神值得后人学习。
高柔的为官之道告诉我们,执法者最大的权威,不是权势与严苛,而是公正与仁心。执法者当以法治为信仰,既坚守法律刚性底线,又不失为民情怀的温度。更应摒弃亲疏之别、官民之分,做到执法公允、处事廉明,以勤勉履职的担当、刚正不阿的气节,践行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初心,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禹王台区纪委监委 赵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