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节日病”不能仅靠“发文件”
2017-01-10 00:00 来源: 尉氏县纪委

(通讯员 王水田 闫耀迎)春节临近。每年此时,各地都会针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等“节日病”,及早地颁发了相关的“禁令”。

去年春节期间,某省派出多个巡察组,先后去到所属的9个市和4个县进行暗访“节日病”,结果不仅查获各种有价证券2000余万元,还有296名参与赌博的党员干部,分别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这些年来,每逢年关,各地虽然都三令五申地围追“堵截”这“节日病”,但“节日病”仍是“年年治年年犯”。那么,在即将到来的春节期间,应如何整治“节日病”呢?笔者认为,必须在“发文件”和进行必要思想教育的同时,一定得把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进行脚踏实地的巡察,作为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安排到位:

一是明确巡察内容。主要是巡察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省里相关规定,巡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如公款吃喝、公款送礼、滥发津补贴、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和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以及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腐败问题和其它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二是明晰巡察责任。在巡察之中,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责任人,要主动扛起责任,紧紧抓住时间节点,加大对部门所属人员的教育引导,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保证落实上级有关规定不变通、不打折、不走样,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并采取交叉巡察的方式,采取全面巡视、重点督察、明查暗访、受理举报、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巡视督察。

三是严格巡察要求。每个巡察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深入细致的作风,坚持科学严谨的方法,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违纪线索,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上一级纪委,对一些需要查清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查处建议,各巡察组采取明察、暗访、信访受理、谈话了解等多种方法发现问题线索并展开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