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召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会议,需提前1-2天将决策事项报备清单、相关方案和政策依据等资料提交派驻纪检监察组。今天这个决策事项,建议放在下次党组会上再集体讨论决策……”近日,在被监督单位党组会上,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对临时增加的会议议题及时叫停。
据悉,该纪检监察组向被监督单位及时发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并对决策程序、监督程序做了严格规定。同时,加强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受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来信、来电、来访。灵活运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等方式,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具体执行、落实进度、工作效果进行跟踪问效,防止决策执行变形走样。
该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开封市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出台后,我们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熟练掌握事项决策范围、程序以及执行要求,在日常监督中聚焦“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处,不断监督推动被监督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廉洁规范用权。(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徐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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