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今年以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力打造“函—书—案”以案促改工作流程,创新处分宣布“三步走”工作法,坚持整改四个“不通过”,不断推动以案促改走深走实走细。
打造“函—书—案”全新模式。驻局纪检监察组分层分批督促以案促改,着力打造以案促改“函—书—案”全新模式,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压实“两个责任”。即:针对查办的每一起违纪违法案件,由驻局纪检监察组制作《以案促改提示函》,列明违纪违法事实,指出问题原因,提出整改要求;按照提示函要求,党风政风监督室对案发单位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通知案发单位围绕案件开展整改;案发单位接通知后,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研究部署,形成整改方案。今年以来,针对12起18人新发违纪违法案件,驻局纪检监察组先后下发《以案促改提示函》4份,要求案发单位进行以案促改,进一步压实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督促案发单位落实整改任务,形成了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纪检监察监督保障、案发单位落实整改上下贯通、环环相扣、形成合力的良好局面。
创新处分宣布“三步走”工作法。违纪违法案件查结后,创新宣布处分“三步走”工作法:第一步,驻局纪检监察组宣读违纪违法人员处分决定书,指出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危害;第二步,违纪违法人员到会现身忏悔,以身说法、以案释纪;第三步,案发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发言,深入剖析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当众宣读处分+违纪民警表态发言+党组织剖析原因”的警示教育模式,一方面,促使违纪违法民警到场红脸出汗、自我反思,广大民警现场感受震撼、接受教育,使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持续巩固“不敢”震慑效应;另一方面,进一步压实案发单位党组织尤其是“一把手”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推动案发单位敢抓敢管、抓早抓小。
坚持整改四个“不通过”,纪检监察组把监督检查贯穿于以案促改全过程,牢牢坚持整改四个“不通过”,即:整改方案不详不通过、问题查摆不清不通过、原因剖析不准不通过、整改措施不实不通过。要求案发单位认真落实以案促改“六步工作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整改销号。每一规定动作完成后,驻局纪检监察组和党风政风监督室共同审核把关,对方案内容虚化、工作开展不实的,责令限期更正;对整改效果不明显,管党治警依然存在问题的,驻局纪检监察组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督工作提示的形式,发出预警,督促整改。自以案促改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查摆问题112个,制定措施630条,个人查摆问题1363个,制定措施1516条,制定制度2个,修订制度9个,不断推进以案促改常态长效。
责任编辑 葛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