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兰考县红庙镇纪委采取“四项措施”对涉及扶贫领域的资金强化事前监管,保障了资金使用精准,为全面脱贫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充分利用微信、钉钉、宣传横幅,广泛宣传国家扶贫政策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相关内容,并通过每月一次的村纪委委员、廉情监督员以会代训、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加强纪律学习,严把思想关。结合以案促改,该镇纪委在镇村干部大会多次学习扶贫领域的问责案例,给全体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严守工作纪律。
加强资金监管,严把使用关。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需经镇纪委核验,严防经费虚增、挪用、滥用。同时确立镇级报账制度,扶贫工作经费的报销统一经过各村留在镇里的账户,所有用途都必须详细注明,防止资金被套用。
加强执纪问责,严把审核关。镇纪委对扶贫资金实现全程监管,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出现把关不严、乱补贴、滥补贴的行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套取扶贫专项资金的,一查到底,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责任编辑 葛颂